知行合一:王阳明兵学思想管窥

in #steem4 years ago

王阳明曾自称“不习军旅”和“将略平生非所长”,但这显然只是自谦之词。事实情况是,他在兵学上的建树,并不亚于儒学领域。《明史》认为,“终明之世,文臣用兵制胜,未有如守仁者也”,这并非夸张之词。作为领兵作战的军事家,王阳明在镇压江西一带盗贼和平定宁王朱宸濠的叛乱中,都率领明军取得胜利。作为“揭知行合一之说”的重要思想家,兵儒合流的特征在他身上有着集中体现。考察这一“心学化的兵学”,也可对阳明学的“行动哲学特征”有很好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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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求善”与“去患”:对传统战争观的继承

从传世史籍中可以不难看出,王阳明曾对古代兵学经典有过深入研究,对“求善”与“去患”等传统战争观,有较多继承。

王阳明学习古代兵典的心得,集中体现于《武经七书评》。在这本书中,王守仁对《孙子》《吴子》等兵经作了要言不烦的评点,从中尤其可见他研习古典兵略的功力。例如,对《孙子》的《火攻篇》,王阳明点评到:“火攻亦兵法中之一端耳,用兵者不可不知,实不可轻发。”这样的点评,显然与孙子“非危不战”非常契合。相对于这种忠实的解读,王阳明也有自己的发挥之处,比如对《军争篇》,王阳明点评到:“善战不战,故于军争之中,寓不争之妙。”这是巧妙运用了《老子》的“不争之术”对《孙子》的“军争之法”进行解读,更突出和强调了“不争”的作用。

对于几部著名的兵学经典,王阳明也注意进行比较分析。对于《孙子》《吴子》这两部兵典,王阳明论述了其中区别:“《吴子》握机揣情,确有成画,俱实实可见之行事,故始用于鲁而破齐,纵入于魏而破秦,晚入于楚而楚伯。身试之,颇有成效。彼《孙子兵法》较《吴》岂不深远,而实用则难言矣。想《孙子》特有意于著书成名,而《吴子》第就行事言之,故其效如此。”在王阳明看来,《吴子》比《孙子》更趋于实用,是一部立足于实战的兵法,而且在战场上也有实际功效。至于《孙子》,虽立意更深,却不如《吴子》实用,所以就实用性来说,《吴子》更胜一筹。这个认识显然与很多人不同,体现出王阳明的独到见解。至于《尉缭子》《唐太宗李卫公问对》这些兵书,王阳明认为,它们的价值要比《孙子》《吴子》等而下之,所以在选择品评之时,他只选择那些在他看来有一定价值的篇章。就《唐太宗李卫公问对》而言,王阳明认为它只能算是《孙子》《吴子》的注脚而已:“李靖一书,总之祖孙吴而未尽其妙,然以当孙、吴注脚亦可。”从这些评语和态度可以看出,王阳明对古代兵学经典并不是一味的盲从,而是有着自己独立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将《唐太宗李卫公问对》等当作《孙子》的注解,稍晚时期的茅元仪也有这样的认识,不知是不是从王阳明这里受到启发。

王阳明一度将讲学宗旨定位为“致良知”。在平定叛乱之后,更是将他的全部思想凝练为“致良知”三字。这其实是基于“人性皆善”的认知。他的“求善”“去患”的战争观与此密切相关,而且也与传统战争观有着密切联系,从中继承较多,而且论述更加具体化。王阳明始终将战争视为“凶器”或“危物”,是对老子和墨子等先哲的继承。他一直认为战争是迫不得已才能使用的手段。在《平茶寮碑》中,他指出:“兵惟凶器,不得已而后用。”

“不得已而后用”体现了他对战争的基本态度,王阳明此后还在一篇祭文中再次用到,说明他对战争的态度是一贯的。在这篇祭文中,他出于感伤,再次强调了战争的残酷性:“古者不得已而后用兵,先王不忍一夫不获其所,况忍群驱无辜之赤子而填之于沟壑?且兵之为患,非独锋镝死伤之酷而已也。所过之地,皆为荆棘;所住之处,遂成涂炭。民之毒苦,伤心惨目,可尽言乎?迩者思、田之役,予所以必欲招抚之者,非但以思、田之人无可剿之罪,于义在所当抚,亦正不欲无故而驱尔等于兵刃之下也......”既然是迫不得已才发起战争,王阳明更希望通过政治手段来平息纷争。比如就叛乱而言,他更主张安抚,而不是立即发起征讨。在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的一份奏疏中,王阳明详细论述了征讨战争的“十患”与政治安抚的“十善”。很显然,“十善”与“十患”形成了鲜明对比,可以立即看出他对战争的态度,那就是“求善”和“去患”。

什么叫“十患”呢?王阳明总结为这样十条:“伤伐天地之和,亏损好生之德”;“兵连不息,而财匮粮绝”;“溃散逃亡,追捕斩杀而不能禁”;“百姓饥寒切身,群起而为盗”;“益狂诞而无所忌”;“惨毒可忧,尤有甚于饥寒之民”;“百姓连年兵疲,困苦已极”;“重失三省土人之心,其间伏忧隐祸,殆难尽言”;“为边夷拓土开疆”;“变乱随生,反覆相寻,祸将焉极”。

既然发起征伐战争有此“十患”,所以在他看来,“今日之举,莫善于罢兵而行抚”,更何况安抚之举存有“十善”。那么“十善”包括哪些内容呢,王阳明总结如下:“活数万无辜之死命,以明昭皇上好生之仁,同符虞舜有苗之征,使远夷荒服无不感恩怀德,培国家元气以贻燕翼之谋,其善一也。息财省费,得节缩赢余以备他虞,百姓无椎脂刻髓之苦,其善二也。久戍之兵得遂其思归之愿,而免于疾病死亡脱锋镝之惨,无土崩瓦解之患,其善三也。又得及时耕种,不废农作,虽在困穷之际,然皆获顾其家室,亦各渐有回生之望,不致转徙自弃而为盗,其善四也。罢散土官之兵,各归守其境土,使知朝廷自有神武不杀之威,而无所恃赖于彼,阴消其桀骜之气,而沮慑其僭妄之心,反侧之奸自息,其善五也。远近之兵,各归旧守,穷边沿海,咸得修复其备御,盗贼有所惮而不敢肆,城郭乡村免于惊扰劫掠,无虚内事外,顾此失彼之患,其善六也。息馈运之劳,省夫马之役,贫民解于倒悬,得以稍稍苏复,起呻吟于沟壑之中,其善七也。土民释兔死狐悲之憾,土官无唇亡齿寒之危,湖兵遂全师早归之愿,莫不安心定志,涵育深仁而感慕德化,其善八也。思、田遗民得还旧土,招集散亡,复其家室,因其土俗,仍置酋长,彼将各保其境土而人自为守,内制瑶、僮,外防边夷,中土得以安枕无事,其善九也,土民既皆诚心悦服,不须复以兵守,省调发之费,岁以数千官军,免踣顿道途之苦,居民无往来骚屑之患,商旅能通行,农安其业,近悦远来,德威覃被,其善十也。”

王阳明在详细论述发起征伐战争的“十患”之后,又总结出推行安抚政策、避免陷入战争的“十善”,这两者形成了鲜明对比,究竟应该如何取舍,已经一目了然。

在对战争的危害性进行深入分析之后,王阳明担心仍然无法说服皇帝,继续基于利害关系对其进行深度剖析。他指出,之所以有人积极主张发起征讨战争,是因为他们心存“二幸四毁”之念。所谓“二幸四毁”,王阳明总结为:“下之人幸有数级之获,以要将来之赏;上之人幸成一时之捷,以盖日前之愆;是谓二幸。始谋请兵而终鲜成效,则有轻举妄动之毁;顿兵竭饷而得不偿失,则有浪费财力之毁;聚数万之众,而竟无一战之克,则有退缩畏避之毁;循土夷之情,而拂士夫之议,则有形迹嫌疑之毁;是谓四毁。”在王阳明看来,由于存在“二幸蔽于其中,而四毁惕于其外”,所以会造成很多人“宁犯十患而不顾,弃十善而不为”。这当然会造成令人痛心疾首的局面出现,理应努力避免。

王阳明之所以力排众议,坚决反对无端发起战争,是因为他切身经历了战争,亲眼目睹了战争的危害。在他看来,战争是否发起,要进行得失衡量,要进行利害比较。如果可以通过招抚等手段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那就一定努力去争取,切不可将百姓推入战争的火海之中。也就是说,战争一定是最后的手段,而不是最佳的手段,只有到了迫不得已之时才能使用。

二、“严守乘弊”的备边思想

王阳明所处的时代,大明王朝已经在拖着日益沉重的步伐缓慢步入衰落期。此时的明政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可谓内忧外困。作为忧国忧民的儒者,王阳明深入思考对策,认为第一要务是“备边”,消除边陲之患。所以他上书朝廷《陈言边务疏》,积极为整饬边务建言献策。

至于“备边”的主要措施,在他看来,关键是这样八条:“一曰蓄材以备急;二曰舍短以用长;三曰简师以省费;四曰屯田以足食;五曰行法以振威;六曰敷恩以激怒;七曰捐小以全大;八曰严守以乘弊。”表面看是八条建议,实则是从四个方面出发,全面阐述了他的备边主张,阐发了消除边患的措施和策略。

王阳明首先强调的是人才队伍建设,即“蓄材以备急”和“舍短以用长”。这就是说,不仅要重用人才,而且要做到用人之所长。所谓“蓄材以备急”,就是强调加强人才储备。王阳明认为,“三军之所恃以动,得其人则克以胜,非其人则败以亡”,也就是说,能不能得到足够多的人才,能不能重用人才,是胜败的关键。他接着以南宋为例,说明人才的重要性。当时南宋偏安江南,既有宗泽、岳飞、韩世忠这些武将,也有李纲等人为相,尚且不能制止金人南下,大明王朝一统天下,疆域更加辽阔,如果不能做好人才储备,万一遇到虏寇长驱而入,则无以御之。那么,如何选拔人才,选拔什么样的人才呢?王阳明也有自己的见解。

他认为,当务之急是选拔“文武兼济之才”,因为武举仅可以得到“骑射搏击之士”,得不到那些“韬略统驭之才”。那些公侯之家教读出来的读书人,也不过是虚应故事,无所裨益。所以,他建议改革选拔人才的制度,把那些“文武兼济之才”选拔出来,既“习之以书史骑射”,也“授之以韬略谋猷”;至于兵部的官员,自尚书以下,包括侍郎在内,都要每年更迭,派出去巡边,了解边情:“使之得以周知道里之远近,边关之要害,虏情之虚实,事势之缓急,无不深谙熟察于平日”。王阳明认为,只有在平时做好人才储备,发生紧急情况时,才可以从容应对。有了人才,还要注意使用方法,尤其是要做到“舍短以用长”。王阳明认为,人非圣贤,有所长必有所短,有所明必有所蔽。他还以吴起、陈平等名人为例,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在使用人才时,一定要做到用人之长,这就是“使功不如使过”的道理。

第二是军备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即“简师以省费”和“屯田以给食”。所谓“简师以省费”,就是实行精兵政策,减少军费开支。孙子指出:“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用兵作战,耗费巨大,如果在北部边境与敌军作战,则消耗更大。所以,王阳明认为只有“简师一事,犹可以省虚费而得实用”,这正是“兵贵精不贵多”的道理。在王阳明看来,按照当时的规模计算,一万人之内,“取精健足用者三分之一”即可,只此便可省减无穷之费。除了精简部队之外,王阳明积极主张“屯田以给食”。他借“兵以食为主”的道理指出,边境戍边需要“边关转输,水陆千里”,这正是孙子所说的“国之贫于师者远输”的道理。要想减少军费开支,更好地解决边境官兵的吃饭问题,就要让那些没有戍边任务的非战斗部队积极参加屯田,令他们“分屯其地,给种授器,待其秋成,使之各食其力”。在王阳明看来,这虽然未必能彻底解决边境部队的补给问题,但也至少可以降低军费开支,是万全之长策。

第三是加强军队的管理,也即“行法以振威”和“敷恩以激怒”。在王阳明看来,当时的明军在部队管理问题方面出现了问题,以至于“朝丧师于东陲,暮调守于西鄙,罚无所加,兵因纵弛”。王阳明列举李光弼、狄青等名将治军的例证,说明从严治军的重要性。所以,他建议皇帝,必须要对那些坐失战机的人从严治罪,以严格的军法服众,如此则“士卒奋励,军威振肃”。王阳明主张,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也要提高对士卒的奖赏,多关心边关将士的疾苦,此即“敷恩以激怒”。他从引用《孙子兵法》“杀敌者,怒也”一句入手,认为明军前方失利、士气消沮之际,尤其要注意激发军队的士气。至于如何激发部队的士气,需要真正关心士卒的疾苦,包括其父母子弟的疾苦,对于死难将士,也要加强抚恤,这样便既可以让“死者皆无怨尤”,也可以让“生者自宜感动”。在此基础上,再挑选强壮之士,“宣以国恩,喻以虏仇,明以天伦,激以大义”,进一步做好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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