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杂草的故事》
“什么是杂草?”我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看到这本书《杂草的故事》。我们对杂草司空见惯熟视无睹,对它是即熟悉而又陌生。平时遇到一株小草,我们统统以杂草以一冠之,殊不知我们这种见惯不怪的称呼包含着以人类中心的傲慢和偏见,甚至是一种歧视称呼。用本书作者(英国博物学作家理查德•梅比)的定义,杂草乃“‘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也就是说杂草长在了你本希望长出其他植物或者根本不希望长出植物的地方。”用人类来形容,是“不该来的来了”,是不受欢迎的。如果说作者的杂草定义为“环境论”,另外一位叫作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对杂草对定义为“作用论”:“优点还未被发现的植物”皆为杂草。这些定义都有失公允,是以人类为核心思想的产物,要知道地球是先有植物后有了人类。人类的悲哀往往就是自以为是。
然而什么是该和不该,什么是杂或不杂,都具有辩证性。据为己享的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作物,本为杂草,只不过因人类口腹之欲的需求而在植物界受宠而尊贵。这一切又是相对的,我看过一部日本老电影《神奇的苹果》,一个农民因为妻子对农药过敏而要把自己的苹果园变为天然无农药果园,然而苹果是被人类改造最严重的植物之一,从而在漫长的人类干预的进化过程中失去了野生苹果(最初苹果树)本身对病虫害的抵抗能力。这个日本人经过数十年实验,在最终崩溃 — 生命的代价 — 时刻发现了唯有野草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苹果树独享土地的养分,苹果园的野草尽被刈除,这就破坏了苹果园本身的微自然环境,吃掉苹果树虫子的天敌自无法生长。在这个苹果园,杂草最后成了座上宾。
文学作品中常用草来比喻人类:人如草芥。这句话真实不虚。人从幼少中青走到泥土中化为无形,如草之春发夏长秋实冬亡,人与草殊途同归。人如草芥,这个草芥指的就是杂草,一定不是那些温室里的名贵花卉和居室里“上得了台面”的妆点植物;这里的人亦不是王孙贵胄名门望族,是那生死由命的芸芸众生。如此,人又据何而贵,敢藐视杂草那。
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辩解,建议我们应该更冷静地看待这些桀骜不驯的植物,去了解它们是什么,它们如何生长,以及我们讨厌它们的原因。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关于人类的故事。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描述草之生命不息,亦可看作草之生命的力量。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此一无所知。直到看到深埋地底下的种子沉潜上万年伺机而动,一朝环境成熟重见天日而又欣欣向荣的自然奇观,为此错愕。千年前自视无比伟大而神圣的秦始皇雄姿勃发的修建千年寝宫,祈求来世幸福。如今秦陵一柸黄土在,草芥一枯荣,不见秦皇笑,只见草儿摇。千年一帝实不如一无名草芥世间轮回来的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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