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如何解决朝廷贪污腐败问题的?诸葛亮的方法值得思考!

in #history7 years ago

说到古代是怎么反腐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诸葛亮身正不怕影子斜,腐败问题归根到底是法律问题,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国时期的蜀汉,蜀汉丞相诸葛亮如今已经成为智慧与忠诚的化身,千百年来备受推崇,不仅如此,诸葛亮在清廉方面也是楷模,他针对腐败的问题做到了八个字,公正立法,以身作则。鉴于乱世用重典的原则,蜀汉的法律是相当的严格的,由于诸葛亮的公正无私,他针对腐败的问题做到了八个字,公正立法,以身作则,诸葛亮生前曾说过自己有薄田15顷,这都是朝廷分给他的,吃的穿的全靠工资收入,绝不做别的经营,等他死的时候呢,不让家里有多余的钱,不让外面有剩余的财物,等到诸葛亮去世,三国志中留下这样一句话,及卒,如其所言。,这可以看作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员公开财产记录,如今却有人说让官员公开财产时机不成熟。

朱元璋: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道德教育算是反腐的关键,但对于那些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官员,还是要拿出点硬手段才能镇住他们,这里面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明朝的朱元璋反腐,朱元璋之所以如此暴力的反复,和他童年的经历有关,他出生在一个贫苦大众的家庭,从小便受到各种贪官地主的欺压,使他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很强烈的童年阴影。朱元璋当了皇帝之后,由于体验过腐败,政治的迫害,于是决定拿贪官开刀,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就是这么个道理,朱元璋的反腐办法前无古人,创下了很多纪录,第一手标准严格,他规定贪污60两就够判死刑的了,第二次持续时间长,整顿吏治的运动持续了30年,直到朱元璋死亡,涉及人数多,反腐前后一共杀了15万的贪官,反腐手段创新,比如他经常把他们的尸体做成稻草人,事终起到警示的作用,这可能就是最早的暴力美学吧,他还规定百姓们只要头顶一本国家法典,大告就能把贪官从办公室里拉出来,押送京城,这是一场全民参与的反腐风暴,朱元璋反腐拿掉了很多重量级的贪官。开国将领朱祖亮,女婿欧阳伦、宰相胡惟庸等等。

雍正:左手棒槌,右手面包。中国古代最成功的反腐案例,当属雍正反腐了,康熙皇帝凭借他的雄才大略开创盛世,但到了晚年,由于吏治松弛,周五慵懒,造成了严重的腐败情况,所以呢,雍正接手的清朝看似强大却问题重重,官员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面对这些问题呀,雍正皇帝决定苍蝇老虎一起打,雍正反腐杀手锏就是抄家,发现一人腐败,立马全家曝光,连贪官亲戚都一网打尽,雍正不但抄活者的家人,死人的家里抄,有些贪官,罪行暴露之后呀,畏罪自杀,雍正下旨让他们的家人承担赔偿,全家人都要为腐败分子买单,被拿下的贪官,如山西巡抚诺敏。恩科主考官张廷璐等。雍正反腐不和朱元璋一样,又让马儿跑,还不给马儿草,他深知要想马儿跑必须給马喂草,养廉银政策就是雍正开始的,就像今天的高薪养廉,清朝总督的年俸禄只有150多两银子,但养廉银竟然可高达2万多两,雍正期间,听话的就喂点面包,贪腐的就一棒槌打死。

我国古代为防止官员结党营私等弊端,规定地方首长的属籍回避制与三年一届任满轮换制度,也即所谓的“仕宦避本籍”制度 中国是家族宗法制社会,家族,极易形成强大的地方自治,从而对中央集权构成威胁。为了防止家族势力垄断地方权力,封建王朝厉行官员任职回避原则,实行“流官”制。全国除土司地区和规定必须由孔姓掌权的曲阜县外,其余所有县官都必须由外省人(本省外县的也不行),担任,而且任期很短。县太爷之外的其他县丞、典史、主薄等官员则不是很严格,.但也尽量实行回避原则,只有管教育的“学官”规定可用本地人,而这种“教化,之官”实际权势是很小的。古代官员异地任职制度最远可以追溯到秦代。秦始皇完成了统一大业后,废封建、置郡县,任意调动官员,将地方官员釜底抽薪,使其脱离家族势力。秦代以后,异地任职制度日益成熟,到唐朝已经有了较完善的《回避条例》。条例规定官吏不仅不能任“本郡州县及邻本都县官”,甚至也不准任“本贯邻县官"。条例还规定“三百里内不为官”,后又改为“五百里内不为官”、“千里内不为官”,并提出“南人北官,北人南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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