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viewing a single comment's thread from:RE: 太太製作的一段學障兒童簡介SlideView the full contextView the direct parenthonoru (76)in #dlive • 7 years ago 太太做了多段,每段都想在一分多鐘。 她給我看時,我也覺得很容易理解及容易明。
有時候我覺得相片或影片比文字更有力量,讓人更容易理解不同 message
我自已不是文胆,不是寫手。
但覺得,太長的文,不太好。
有時以Slide形式
留有空白,讓大家有思考空間,
配以相片表達,
卻是比較容易入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