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三部曲之獨奏 | 月旦評
多年前的事⋯⋯
同事A出柜了。
也離婚了。
我聽到這消息後有點震驚,因為這個同事A結婚沒有十年都有八年,孩子也有两個了。
老夫老妻了,怎麼現在才鬧這一出?
我跟這同事沒有很熟不知來龍去脈,可實在按捺不住"八卦"之心,就向另一個同事B打聽細節。
原來同事A其實很早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戀。
聽說學生時期的她發覺自己不會為俊俏的男同學心動,嘗試著談了幾個男朋友也都沒能發展出什麼感情,最後都無疾而終。
一開始出來工作時背着家𥚃跟一個女生在一起,沒多久被父母發現了,最後因為家庭壓力被迫分手。
她心灰意冷,抗不過父母的期望,最後答應他們的安排去相親,然後火速結了婚。
半年前碰到了另一個女人,覺得她才是對的人,於是決定跟丈夫分開。
那孩子怎麼辦?我問,都還小呢!
"誰知道呢!"同事B說:"跟爸爸吧?跟著媽媽將來也變成變態怎辦?"
我嘴巴張開又合上,實在說不出話來。
眼前這人跟出柜的同事A之前還是好姊妹的說,現在竟口出惡言,就是因為她愛的不是男人嗎?
同事A騙婚是錯,然而,她同性戀並沒有錯啊,更枉論為"變態"了!
我匆匆的改變話題,借口要開會就溜了。
一路上撫心自問,假如是我,我會怎麼做?
我會義無反顧地去為愛犧牲一切,不惜友叛親離?還是選擇向命運低頭,跟自己不愛的人,心不甘情不願的過一生?
幸好我不用作此選擇。
我其實很佩服同事A出柜的勇氣,特別知道了背後的故事之後。換我大概做不到。
後來同事A的媽媽帶着兩個孩子鬧到了公司,不讓她離婚。兩個男孩加起來不到十歲,見到媽媽緊緊抱着她腿要她回家。
同事A當場就哭了,捨不得。
雖然同事A在公司的時間沒很久也沒認識太多其他部門的人,可是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鬧劇不到一個下午全公司都知道了,一時間休息室洗手間咖啡間都是關於同事的話題,有些難聽得令人心寒,我為她覺得難過。
後來她離職了,我也沒有再見過她。
最近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民調其間有很多意見衝突,感觸良多,讓我想起了上面這事。
這事件中最無辜的就是孩子,當然還有被騙婚的丈夫。假如同事A當初守着立場,堅持不相親不結婚,也許一切都會不太一樣。
現在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假如將來他們帶同性戀人回家,我希望自己能當個開明的母親,接納並祝福他們。畢竟在千千萬萬人海中能遇到彼此實在不易,無論如何都應珍惜。
又,假如親如父母都不给予支持,那叫他們又該如何鼓起勇氣去面對世俗的眼光呢?
愛,不分性別。
愛,不分性別。一輩子太短,有些人只想痛快活一次。不過,你同事A挺可憐的,沒處理好孩子的事情。孩子無辜啊!
對,孩子好可憐。聽說最後還是跟爸爸,但我沒有再見過這同事了,也不知這對兄弟現在怎樣。同事A不這樣做也就活得太辛苦,唉,世事難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