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安放的思想(1)|朋友圈、公众号和聊天群

in #cn5 years ago


一位朋友在“朋友圈”发了一篇关于在家教育与教会关系的文章。看了以下,内容挺好的,不过略显太长, 组织不太有条理,所以顺手留言告知了一下我的感想。朋友回信息谢谢我的建议,然后告诉我,“这个公众号存在也是因为你文章的提醒。”

想起来,从前有几篇文章讨论为何要写作的问题,收在“事工哲学(26)|界限、局限和缓冲区”,“事工哲学(30)|直栏横槛,瓦缝参差”之类的文章里,但真有朋友看到而且采取了一点行动,仍然让我有些感触,不禁微笑叹息片刻。


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

朱子四书集注解释说,“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知于人也”。

程子曰,“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

我的师友贺照田在“潘晓讨论”中比较“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与孔子之言时说,

在这些中国史上的圣贤这里,“己(自我)”不是给定的,“为己”和自我的身心状态改善,道德、人格、精神境界的成长有关,并关涉到对“自我”-“他人”-“世界”理解的深化问题。而正是这一“为己”的身心、道德、人格、精神成长中所伴随的认知进展,一方面可使主导“己”的身心、道德、人格、精神成长的认知判断权确定在自身,而这一主导权在自身,无疑更有助于人们把自己的精神生命成长充分根植于自己的生命经验、生活世界,从而更有助于“己”身心、道德、人格、精神成长时生命状态的发舒、畅达,更有助于是确实充分扎根自己的生活世界来建立——和自己的身心、道德、人格、精神追求有机配合的——自己身心、道德、人格、精神形态;另一方面,这种对自己所处历史文化积累有真诚对待,同时认真消化其中圣贤教训的“为己”,不是在把自己和处于同一历史-文化世界的他人推开,而是在“为己”的同时也在建立着有效通达他人、理解他人,通达世界、理解世界的通道。……在有效克服他人与世界的问题时,最大限度保存他人与世界的生命能量,最大限度顺畅他人与世界的生机脉络,而不会因看不清对象的生机脉理,事实上在把自己认定的“善”与方法强加给别人和社会……

贺照田,人文知识思想再出发,P. 86-7

说这么多,是想再谈一下我对“公众号”,“朋友圈”,“聊天群”的分别。

昨天被社区网格员拉进了一个数百人的陌生人群。但除此之外,我也在各种各样的群里:同学群、同事群、家族群、教会群、读书群、祷告群、“神归”群、神学翻译群、牧者群……或者某些朋友自己建的讨论群。

参加了群多了,总会在不同的群里遇见同样的几位朋友。有些朋友的文章写得极好,我几乎每篇都会仔细拜读,于是自然会订阅他们的公众号。但有时候略微厌烦,因为他们每写一篇好文,就写一段导言,发在群里。不仅发在一个群里,而且发在我们共同存在的每一个群里。

我自己也写公众号,但无论写得好坏,我不大肯发在群里。一来我想,如果牧者群里的每位牧者都将自己的灵修、读经、讲道稿、牧函之类发在群里,那么两三百人的群不知道有多么热闹——于是大部分人都没有这样做,一个聊天群就事实为几个人每天定期发送自己文章的场合,日子一久,就不免显得萧索。

我觉得“公众号”是为了面向公众阅读的。所以我的文章发在公众号上,如果读者觉得有价值,自然会帮助传播,所以无需自己将每篇文章推送到具有特定目的的聊天群里去。

“聊天群”与“公众号”不同,有特定的目的,最好不要随意灌水。聊天群可以推送与群的气质相符的、特别有讨论价值的文章,并展开讨论。但并不是每篇文章都值得推送到每个群里,比如一篇信主见证,哪怕写出花开花落,将床榻感动得漂了起来,大概也不值得亲自拨冗在所有群里推送一遍。

最自由的是“朋友圈”,我的文章都会发朋友圈,有时候发两遍,有的时候发一遍。无论好坏,朋友总是朋友,大概最多也就是冷笑两声,跳过不看,或者热讽一句,表示看不了但不过了了。嫌我多嘴的人,大概在我很少晒孩儿之后,早已经屏蔽了我的朋友圈不看。

总结一下:

公众号:针对广泛的读者,包括陌生人。

朋友圈:随意分享,无需太过介意。

聊天群:我只潜水,很少发言。绝不推送自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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